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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5- 20 15: 09浏览次数: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模式,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

(一)由省级、市级政府审定发布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由市级、县级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有利于提升营商环境及企业获得感,由投资方申请纳入的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提前介入提前指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产业功能区组建的帮办代办机构(以下统称帮办代办机构)和审批部门(单位)应提前介入服务,加强与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的沟通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审批材料质量、缩短准备时间。

(二)坚持并联审批同步展开。相关审批部门(单位)应严格落实“一家牵头、统筹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指导、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项目建设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三)坚持承诺容缺后补机制。对已确定实施、基本条件具备但部分申报材料暂缺的项目,相关审批部门(单位)应按照承诺制、容缺预审相关规定推进服务前移和加快办理。

(四)坚持改革措施落地落实。相关审批部门(单位)应积极执行“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等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措施,打造改革样板,逐步全面推开,充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四、服务标准

(一)一名专员服务到底。各级帮办代办机构应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为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行政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指派“一对一”专属代办员,由代办员对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跟踪指导和帮办代办。

(二)一个计划推进到底。项目签约后,代办员即根据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的各阶段事项和办事流程制定报建计划表,并严格按照报建计划表协助、指导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准备和申报审批材料。在办理过程中代办员和审批部门(单位)应积极沟通协调对接,跟踪办理进度、解决各类问题、及时提醒催办,实现一个计划推进到底。

(三)一套流程运行到底。各审批部门(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并联审批、承诺容缺、一事一议等工作机制,为项目量身定制一套更加优化的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做到一套流程运行到底。

(四)一个平台沟通到底。依托相关即时通讯软件为项目建立专属服务群,搭建业主、代办员、审批部门(单位)间的全天候线上交流平台。在代办员统一组织沟通协调下,提供线上咨询、线上指导、线上预审等线上服务,方便企业事前少跑乃至“一次不跑”。

五、服务流程

(一)接待咨询,各级帮办代办机构为本辖区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提供帮办代办咨询服务。

(二)对接申请,各级帮办代办机构主动对接项目单位,指导项目单位申请帮办代办服务。

(三)分派任务,帮办代办机构审核后受理项目单位申请,分派帮办代办任务,落实代办员。

(四)前期指导,代办员与项目单位联系组建项目专属服务群、组织联合指导、指导项目单位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编制项目报建计划表。

(五)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代办员按照报建计划表协助、指导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准备和申报审批材料,跟踪办理进度、解决各类问题、及时提醒催办,确保各项审批事项按时办结。

(六)项目全面完成或因业主自身原因终止项目后,结束帮办代办服务工作。

六、职责任务

(一)牵头组织。各级帮办代办机构负责选派项目代办员或产业助理,负责协调组织各审批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

(二)项目确立。各立项部门负责指导备案制项目网上备案,组织核准制和审批制项目开展联合指导、并联审批,推进后续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三)评价评审。对于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保方案审查、安全评价等事项,积极开展“多评合一”;按规定在省级部门(单位)办理的,相关市级审批部门(单位)应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已实施区域评估的产业功能区,项目评估评审从简,按承诺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试行环评预审制度。

(四)开工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应积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于专家会、规委会等需定时召开的会议应根据项目需求及时组织召开;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可合并办理或同步办理。

(五)要素保障。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设施单位应主动服务,规范报装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报装接入成本,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中介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应指导、督促本行业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压缩材料准备、审查时限。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做到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协作意识;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帮办代办机构、审批部门(单位)要加强代办员和审批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定期考核培训。相关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企业服务、帮企业解困,帮助企业最大程度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

(三)严肃工作纪律。帮办代办机构要加强代办员的监督考核,审批部门(单位)要加强审批人员的日常监管,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项目进度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