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联合行动,德阳市开展托育服务机构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
2022-
06-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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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德阳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10部门,将针对德阳市托育服务机构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目的是促进全市托育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在托婴幼儿安全、健康。
治理对象
此次托育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对象为我市辖区内提供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机构(含幼儿园延伸托班)。
治理内容
对存在重大安全、健康隐患的托育服务机构将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园并妥善处置。
对在编制、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但其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没有注册登记托育服务的内容,实际超范围擅自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符合补充登记条件的由登记部门依法给予补充登记,不符合补充登记条件的不得开展托育服务。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在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具备备案条件的,指导其备案;不具备备案条件的,责令其依法依规整改,如无法限期合规整改的不得开展托育服务。
治理责任
此次托育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卫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共同负责落实。
时间安排
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部署和情况摸底。
7—8月,将对托育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检查治理。
9-10月,将对托育服务机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信息来源:
德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