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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1- 20 17: 57浏览次数: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德阳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德阳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决策部署,锚定“经济总量重返全省前三”总目标,全面深化“四五五六”发展总思路,掌握全市经济主体数量,摸清全市经济家底,大力推动部门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好全省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试点工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结合德阳实际,决定于1月-5月集中开展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和省统计局、省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经普办字〔2023〕1号)精神,全面清理全市基本单位,规范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机制,建立部门数据共享交换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公共数据要素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巩固提升全市基本单位管理质量,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开启德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完整准确的基本单位信息支撑。

二、主要目标

查清、查全、查准、查实全市所有从事经济社会活动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基本单位,包括所有法人单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等。重点查找核实正常经营纳税但未入名录库的单位,同步做好名录库存量单位核实清理,推动所有符合基本单位统计制度要求的单位及时纳入名录库,达到规模(限上)以上标准的依法“升规入统”,为全市五经普工作奠定基础、积累经验、锻炼队伍。同时,开展好全省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试点工作,针对“隐蔽单位”的清理入库,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方法。

三、清理方法

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本辖区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具体由各地依托四川基本单位综合管理平台和基本单位统计手机移动采集软件,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实地调查,做到“地毯式”、“全覆盖”,可适当采取电话、邮件、互联网应用及第三方核实等方式调查进行补充。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清理准备阶段,二是入户清理阶段,三是核查总结阶段。

(一)清理准备阶段(2023年1-2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组建好各级清理专项行动机构,落实清理人员力量,做好业务培训,扎实整理部门数据,做好数据的交换和比对工作,完善名录库单位底册,形成清理任务清单,为入户清理做好全面准备。

1.组建工作机构和队伍。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抽调专门力量开展清理专项行动。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要落实属地责任,选好配强清理“三员”(即引导员、清理员、清理指导员)。引导员负责清理单位向导工作,各地要调动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基层工作力量积极参与;清理员负责单位信息的核实和采集录入等工作,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由名录库基层管理员或选聘部分具有较高学历、一定专业知识背景的社会力量(如大学生、企业会计员等)担任;清理指导员负责对清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质量控制,检查清理进度,各地可在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中选聘,也可结合实际在单位集中地区选聘部分选调生、“三支一扶”人员、部门工作人员充实力量。

完成时限:1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2.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统一培训与分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市统计局组织全市清理专项行动专题培训,编印清理操作手册,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本地专题培训,做到参与专项行动的各级各部门干部、工作人员、清理“三员”全覆盖。

完成时限:1月-2月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部门数据整理。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整理、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充分整理本部门掌握的相关单位行政记录资料,剔除已注销、已消亡等异常情况的单位,确保提供的单位资料全面、真实、可靠。清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市专项工作组将对各部门提供资料的单位“查找率”“新增率”进行统计,对提供资料信息缺失导致单位“查找率”不高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提供资料信息详实,单位“新增率”高的部门通报表扬,相关结果纳入考核。

完成时限:1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4.加强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健全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印证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提供共享范围包括各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或管理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共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详细地址、区划代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业务活动、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成立日期、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社保正常缴费人数(仅人社局填报)、机关事业单位支出费用(仅财政局填报)、机构类型、单位类型等指标。各部门(单位)以Excel格式整理通过光盘及时交换同级统计部门。(信息共享部门、范围、内容等详见附件2、附件3)

完成时限:全库资料一次性报送时间为1月17日前(前期已安排);税务、市场监管每月月后10日提供新增单位信息;其余单位季后10日提供新增单位信息。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5.形成省市县三级比对核实任务清单。各级统计部门将部门共享信息按照统计标准进行映射转换,补充完整行政区划代码等相关信息,以名录库为基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单位详细名称标识,分部门比对形成待核实单位清单(如:税务单位与名录库单位差异任务清单、编办单位与名录库单位差异任务清单等),通过四川基本单位名录库综合管理平台下发基层,作为现场核实参考依据。省统计局各类任务清单作为各地现场核实主要参考依据;市、县两级任务清单作为现场核实补充参考依据。要加强任务清单动态管理,各地要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对上级下发任务清单进行动态化管理,实现任务直达、核实结果在线回传、全流程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完成时限:1月-5月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6.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科学专业的宣传动员工作,宣传既要做到街知巷闻,又要注重打消被调查单位的疑虑,有效调动全市所有基本单位参与调查的积极性。

完成时限:1月-5月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二)入户清理阶段(2023年2-4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扎实开展好入户实地核实,做好清理数据和问题的及时反馈,加强对数据的质量把控和分析研判,针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市各类基本单位应入尽入。

1.扎实开展入户实地清理。各地组织清理人员,按照基本单位综合管理平台逐一走访开展实地核实,尤其是要重点核实省市县三级任务清单上的单位。现场核实重点:一是核实单位的真实性。单位详细名称、单位界定和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及其他属性指标的准确性。二是核实单位运营状态。重点关注正常运营单位,标注已停业(歇业)、筹建、当年关闭(破产、注销、撤吊销)或无法找到单位及原因。三是核实主营业务活动与行业划分。主营业务活动描述要按照规范描述、尽量细化的要求填写。主营业务活动主次要以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进行划分,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017》予以精准赋值。四是核准主要数据。对基本单位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2项数据,要切实核实核准、不重不漏。

每个单位现场核实完成后,清理员用手机采集软件标识核实结果:①对已纳入名录库的单位核实已有信息是否吻合,信息指标有误或不全的,现场修改;②对未纳入名录库的企业,用手机采集软件现场采集相关信息数据后上报,统计部门对符合基本单位统计制度要求的单位及时核准入库;③对未找到单位,在手机采集软件上标明未找到的原因,具体原因要详实,杜绝敷衍了事。

完成时限:3月31日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2.做好清理数据反馈与核实。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每日按行业收集整理基层未找到单位及原因,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查找核实本行业未找到单位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各地将部门反馈情况再下发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督促清理员再次核实本区域未找到单位。市统计局每2日反馈各区(市、县)、各行业问题清单,通报各地各行业核实进度。

完成时限:3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3.认真研判分析清理情况。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每3天组织相关部门研判清理数据和存在问题,尤其是未找到单位及原因,要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市统计局每周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判会,集中会商各地各行业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对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完成时限:3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4.进行数据质量交叉检查。由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定期进行单位清理数据质量交叉检查,并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做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完成时限:3月31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5.集中力量开展攻坚。对单位入库率低、问题多、处理较困难的地区或行业,由市、县两级专项工作组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开展集中攻坚、查漏补缺,确保基本单位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完成时限:4月15日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三)核查总结阶段(2023年4-5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清理数据开展质量抽查,确保数据质量,开展数据分析评估与验收,做好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总结。

1.开展清理数据质量抽查。建立质量抽检工作制度,由专项工作组牵头,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委目标办、市统计局等部门,在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单位清理入库情况、信息数据填报准确率等进行质量抽查,对于质量不合格的要求进行复查。

完成时限:4月30日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目标办、市统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数据分析评估验收。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对标城市数据等,分行业、分地区进行比较分析,评估、验收清理专项行动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并形成专题书面报告

完成时限:各地各部门专题报告于5月10日前报市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形成全市专题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市委、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3.做好清理专项行动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对清理专项行动进行深入复盘思考,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专项工作组,为下一步做好五经普工作提供借鉴。

完成时限:5月15日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五、创新开展试点工作

旌阳区、德阳经开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做好全省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试点,重点加强无固定经营场所、集群登记、一址多企、一企多址、产业活动单位、网络经济主体查找及方法研究,探索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试点总结,旌阳区、德阳经开区试点工作总结5月15日前报市专项工作组。鼓励其余区(市、县)、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方法加强清理,市专项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

完成时限:5月15日

责任单位: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1.设立集中填报登记点。针对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职能作用,可在政务大厅、办税大厅、市场监管所、税务所等地设立集中填报登记点,选派一定力量配合部门工作人员,督促办税办事的单位同步参与登记。

完成时限:2月10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2.发挥物业管理部门作用。针对办公、商业单位集中区域如商业楼、写字楼等,乃至隐蔽在居民小区的单位,可与当地物业管理部门建立有效合作模式,设立奖励,充分发挥其掌握单位入驻情况的优势,参与单位清理工作。

完成时限:4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3.委托特定单位协助清理。与委托记账公司或财务公司建立有效合作模式,要求其提供账务管理的单位名单,开展针对性清理。此外,可利用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的管理机构协助开展实地清理。

完成时限:4月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4.利用第三方公司信息资源。针对网络经营单位、网店、网约车、网络直播、网络带货等网络经济主体的清理,要加强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取得网络交易的市场主体底层信息资源。

完成时限:2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与大数据局,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六、强化工作机制

(一)定期会商研究机制。市统计局牵头,每周组织市级相关部门会商研究清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听取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清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汇报,研究全市相关工作。市专项工作组每周将全市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简报报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全市单位名录库长效管理和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共享信息按月进行单位信息交换共享;其他部门(单位)共享信息按季进行单位信息交换共享。统计部门要根据部门信息,及时比对差异,形成核实清单,反馈基层核实处理,确保全市单位名录库及时更新、数据准确,为全面做好五经普工作夯实基础。

(三)强化督促考核机制。市专项工作组将定期通报单位清理结果,对工作不力、不到位,走形式、走过场,成效差的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对正常经营纳税单位未入库率连续2次通报排位后2位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措施。同时,将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五经普工作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年终考核,并对清理质量高、新增单位多、任务完成好的地区或部门给予工作经费奖励,个人给予记功表扬;对清理进度慢、入库率低、清理结果对全市造成负面影响的地区或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将建议市委、市政府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个人失职的由纪检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此项工作,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德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简称市专项工作组)全面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附后。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是本地清理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单位清理的重要意义,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设立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制定细化本地区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单位清理的第一责任,负责好本次清理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和协调本行业的相关事项,细化清理行动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在本次清理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名单于1月31日前报市专项工作组

(三)确保清理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审核,严格执行单位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等统计制度标准,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坚决杜绝未经核实直接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直接标识核实结果,坚决杜绝大面积出现入名录库单位在正式单位清查时无法找到、无法登记的情况发生,确保经济普查时,单位能查得全,行业能划分准,数据能统得实。

(四)充分运用清理结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转企升规”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同步做好单位清理和“转企升规”工作,加强清理专项行动的结果运用,充分利用本次清理的数据,做好“升规入统”培育库、种子库建设,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督促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单位“应统尽统”。

(五)工作保障落实到位。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负责本地清理专项行动所需经费,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清理工作人员调查工作补助,确保相关补助及时发放到位。为提高清理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查找新增单位,可设立差异化补助标准,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六)严肃各项工作纪律。要注意组织纪律,各地各部门在基层开展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提升沟通能力和工作实效。要注意保密纪律,按照统计法律规定,所有人员对在本次清理专项行动中知悉的各项统计数据和个体信息须严格保密,各级各部门要与清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要注意廉政纪律,清理专项行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