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文化旅游>政策法规

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3- 27 15: 13浏览次数:

各区(市、县)文旅局、市文化执法支队,各旅行社: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政策,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退范围和标准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331日。

二)20234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331日。

三)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按照《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德文旅发〔202221号)执行。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4日